安全与文明施工

所在位置:首页 | 工程管理 | 安全与文明施工

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预防触电值得推广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6989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在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工程施工现场,可以看到有一台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全电压变压器,正在供应着楼中施工的36ⅴ照明电压,这种早为人知而少被使用的安全电压照明系统,被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施工用电规范列为强制性条文,有利于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安全电压是属于兼有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安全措施,其保护原理是:通过对系统中可能会作用于人体的电压进行限制,从而使触电时流过人体的电流受到抑制,将触电安全性控制在没有危险的范围内。由特低电压供电的设备属于Ⅲ类设备。

一、特低电压的限制和额定值

1、安全电压额定值

我国国家标准规定了对应于特低电压的系列,其额定值(工频有效值)的等级为:42ⅴ、36ⅴ、24ⅴ、12ⅴ和6ⅴ。

2、安全电压额定值的选用

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确定。例如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采用42ⅴ特低电压;有电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ⅴ或24ⅴ特低电压;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处等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应采用12ⅴ特低电压。

二、特低电压安全条件

1、安全电压要求

安全特低电压必须由安全电源供电。可以作为安全电源的主要有:

①安全隔离变压器或与其等效的具有多个隔离绕组的电动发电机组,其绕组的绝缘至少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②电化电源或与高于特低电压回路无关的电源,如蓄电池及独立供电的柴油发电机等。

③即使在故障时仍能够确保输出端上的电压(用内阻不小于3 kΩ的电压表测量),不超过特低电压值的电子装置电源等。

2、回路配置要求

①回路的带电部分相互之间、回路与其他回路之间应实行电气隔离,其隔离水平不应低于安全隔离变压器输入与输出回路之间的电气隔离。

②回路的导线应与其他任何回路的导线分开敷设,保持适当的物理上的隔离。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2.2 下列特殊场所所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ⅴ;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ⅴ;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ⅴ。

综上所述,安全电压照明技术的使用是安全生产技术中电气安全技术的组成部分,能够避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安全电压照明技术,将广泛地被推广运用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民用爆破、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良好的安全生产技术作用。

供稿人:冯希红


分享到:0
Copyright © 2013-2018 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44048号-1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东路127号 电话:0371-85960660 企业邮箱:hnqjgs@126.com
联系电话:
0371-85960660
联系电话:
0371-85960660